苏财规〔2020〕25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规范和加强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