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申报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申报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为保证资质申报企业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资质评审工作的准确、公正,现将近期申报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的主要人员、业绩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11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申报企业资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现企业申报资料与全国及各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信息不符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交材料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书面材料应内容具体,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其中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对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和在反映情况中捏造事实的企业,一经核实,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10-65292766;

传  真:010-6529276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

邮编:100736。  

附件:1.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申报企业分布地区

2.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申报企业人员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