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交办人教函〔20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部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评选与管理办法》(交人教发〔2016〕19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0年度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选条件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推荐人选必须具备爱国敬业、担当奉献精神,诚实守信的学术作风,在所从事的交通运输领域、学科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推荐人选要注重向基层和一线人员倾斜,优先推荐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员。

    (二)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拟推荐对象需择优遴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由申报单位集体研究提出,并在申报单位和系统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为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已获得相关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荣誉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渠道及遴选程序

    (一)各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推荐所辖区域内的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单位和表中列出的企业及高等院校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申报。

    (二)部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差额选拔。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按规定做好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以公函方式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审结束后,所报送材料不予退还。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程序、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重点体现2015年以来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1.《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表》1份;

    2.《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登记表》3份;

    3.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廉政鉴定;

    4.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首页,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等。

    (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tysrcpx@126.com,邮件主题标明“推荐单位名称+青年科技英才”。

    1.《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

    2.《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简表》。

    四、受理及咨询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受委托承担报送材料受理与相关事宜咨询工作。《办法》及推荐所需相关表格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机构—人事教育司—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徐婧,010 58278540、158115609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

    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29。

    附件:1.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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