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发改规发〔2020〕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快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我委制定了《江苏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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