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镇江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各单位,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构建高质量标准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的,牵头申报单位应负责确保各联合申报主体及起草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应为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的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或违法失信记录。主要包括:1.具备一定标准化基础,牵头承担标准制修订,并已正式发布的单位;2.牵头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并已通过考核评估的单位;3.被认定为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单位(含高级、中级、初级)。
二、总体要求
申报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并获得市级对口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和推荐。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原则上不再立项地方标准。申报标准相关技术指标应当在全市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能够在全市复制、推广。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立项重点
严格限定在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可申报制定市级地方标准。项总数较上年减少40%以上,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
(一)农业农村
围绕发展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等相关领域制定标准。
(二)现代服务业
以生产性服务业中的高科技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三)社会事业
以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领域为重点制定相关标准。
四、申报方式
(一)报送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均应为电子版,每个标准一个文件夹,内容包括镇江市地方标准申报汇总表(附件1)WORD 版,《镇江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附件2)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标准草案PDF版一份,标准草案应参照GB/T1.1-2020编写。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应为实际参与该标准起草的单位及个人,立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报送方式。申报单位准备材料,经推荐单位(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初选推荐后盖章。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将本地区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可经推荐单位同意盖章后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人:刘勤,电话:0511-85037865,邮箱:310246267@qq.com。
(三)申报时间。本次地方标准申报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四)立项流程。市市场监管局对报送的立项申请统一组织论证评估,重点评估申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先进性,对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进行审查,形成结论后按照相关规定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之后制定下达本年度镇江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附件:
1、镇江市地方标准申报汇总表
2、《镇江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式样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