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经前期社会公示、复查复核,现将截止至2025年1月15日全市“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予以公告。纳入“失联”“空壳”名单的地方金融组织应主动以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方式退出行业或注销公司主体(退出行业未注销公司主体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变更后存续的市场主体承担)。未主动退出行业或注销的,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情形的,属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吊销、公示等管理措施。
附件:苏州市“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2025年1月15日)
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