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通知

关于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通知

国科外便〔202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行业协会: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创新之路、绿色之路的要求,促进可持续目标实现,落实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倡议,推进可持续发展技术成果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转移与应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通过地方科技厅(局)、各行业协会公开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成果,编制《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清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一)符合“一带一路”国家的产业政策、标准和相关法律,可在“一带一路”国家快速落地并进行市场化推广。

  (二)契合“一带一路”国家可持续发展需求,综合效益明显。

  (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已有多家公司具备相似技术。

  二、组织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行业协会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公开征集,组织所辖区域或行业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申报和技术转移中心已有数据库,并请提醒申报单位注意避免在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行业协会重复申报。

  (二)技术成果采用在线方式征集。对申请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不符合申报资质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在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中国“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信息系统http://ttssc.ustb.edu.cn/sign/signup(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单位请先注册)在线提交电子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3.申报书的签字盖章页和技术申报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以电子附件形式作为必填项目于网站一并提交。

  4.在线申报完成后,寄送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属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或行业协会。纸质申报书内容、签字盖章页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请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行业协会制定初审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收取纸质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出具推荐函,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四)每个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行业协会在确保所推荐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不限项。

  (五)请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行业协会确定该项工作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回执(附件3)传真返回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传真:010-58884890)。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四、联系人

  (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办公室协助解决。

  在线填报信息技术相关问题,请联系

  北京科技大学:王文静

  电话:17320096817

  技术成果申报内容相关问题,请联系

  清华大学:郑馨竺

  电话:15210845199

  (二)其他问题,可咨询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张贤

  电话:010-58884888

  传真:010-58884890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程丹

  电话:010-58881340

  附件:1.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申报书(格式)

     2.技术成果申报承诺书

     3.通知回执(格式)

     4.推荐函(格式)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