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政发〔2020〕343号
厅各处室、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要求,省科技厅对2020年9月18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41件;
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5件;
三、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7件。
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请有关责任处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修改发布。
附件:1.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