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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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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130号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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