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0〕5号),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各设区市文旅局推荐和我厅综合评审,拟认定10家单位为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5—8779876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210029)
附件:江苏省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拟认定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