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智慧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苏商开发〔2017〕531号)规定,我厅对全省开发区申报材料复审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拟评定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等申报的6家开发区为江苏省智慧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开发区处,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308。
附件:拟评定江苏省智慧园区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序号 |
开发区 |
1 |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 |
2 |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3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4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5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6 |
泗阳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