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服务〔2020〕690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泰兴、沭阳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服务型制造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服务〔2020〕657号),为深入开展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现就开展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关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的重点申报领域主要聚焦在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向,也可包括上述以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其他创新模式;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实现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的共享制造平台和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按照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原则,请各地工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对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2、请各地工信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加强培育、严格把关,特别要积极组织本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申报,做好示范企业(平台)申报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各地要建立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培育库,实施服务型制造千企提升行动,推动服务型制造梯度培育提升。
3、申报材料由各地工信部门负责汇总,并填写“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月28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连同推荐文件一并报送我厅,(联系方式:生产服务业处,025-69652711;邮箱:jsfwxzz123@126.com)。
4、省工信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我厅将予以重点培育和指导,并组织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型制造转型经验,带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1、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条件
2、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
3、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条件.doc 2、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doc 3、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