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检测〔2020〕361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2020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市监检测〔2020〕117 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依照工作安排,统一实施“双随机”抽取工作,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后续处理。
检查对象为在江苏省通过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以2019年底江苏省机构总数(2827家)为基础,按照比例随机抽取485家。分别为南京市60家、无锡市48家、徐州市41家、常州市36家、苏州市59家、南通市47家、连云港市25家、淮安市29家、盐城市40家、扬州市29家、镇江市22家、泰州市28家、宿迁市21家。其中29家机构由于今年内已搬迁、停业或注销等原因,本次未实施检查,实际共对456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三方面内容:一是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二是检查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合法性;三是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另外,为贯彻实验室危废专项整治要求,着重加强实验室危废安全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主要问题
检查结果表明,经过近几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拳整治,检验检测行业整体情况有所好转。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几类主要问题:
1. 管理体系问题。检验检测机构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质量控制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机构标识、标准公示等缺失;档案管理不到位;原始记录缺失等。
2. 未依法办理变更问题。部分机构对法人、标准和方法发生变化的检测项目等,未按照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和方法变更手续。资质证书能力附表中的个别作废标准未及时更新。
3. 仪器设备问题。部分机构仪器设备到期未检定或校准,检定、校准后的仪器设备没有经过计量确认或者确认错误即投入使用,缺少唯一性标识。
4. 报告问题。部分机构现场发现部分未按标准开展检验检测的报告,信息填写不完整,表述不规范,涉嫌出具超范围检测报告。
(二)处理意见
61家机构通过现场检查;134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220家机构责令改正;40家机构责令整改;1家机构建议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开展问题整改。各相关机构收到通报后,应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检验检测程序,添置、更新设备仪器,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体系运行,相关整改报告于 2021年1月18日前上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二)督促落实整改。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其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机构整改报告后,组织确认机构整改情况,如已整改完成确认通过;逾期未整改通过的,依法进行处理。整改处理结果于 2021年1月30日前统一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结果应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运用好此次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上报的情况,对被行政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信用评价管理。
附件:江苏省2020年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