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关于下达2020 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0〕190号),结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规程(试行)》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与要求,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有关标准化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征集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请在百忙之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加盖公章)反馈至标准编写单位。
联系人:任静华
单位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号地质大厦
电话:025-51816324,025-51816329
附件:
1. 《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