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地方标准《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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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江苏省地方标准《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关于下达2020 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0190号),结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规程(试行)》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与要求,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有关标准化工作管理程序的要求,征集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请在百忙之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129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加盖公章)反馈至标准编写单位。

联系人:任静华

单位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号地质大厦

电话:025-51816324025-51816329

邮箱:970993663@qq.com

附件:

1. 《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表

附件:
1. 《耕地镉污染修复效果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doc
2. 编制说明.doc
3. 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