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应急电〔2021〕1 号
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3日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山东招金集团五彩龙金矿井下炸药爆炸事故和我省近年来一般事故教训,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岁末年初专项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正常生产建设、停产停建的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
三、重点内容
1.是否举一反三整改2020年重点非煤矿山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隐患,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2.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确保独头掘进的风质风量,在通风系统未形成前是否进行多巷道掘进和其他施工。
3.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设置井下火工品存储点和分发点,是否违规储存、运输、使用火工品。
4.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是否配齐防灭火相关设备设施,是否落实要害场所防火、防寒、防冻措施。
5.是否严格落实顶板管理措施,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现场是否制定落实防止片帮冒顶伤人措施,是否在未按要求支护地点从事与支护无关作业。
6.是否严格落实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落实大型设备检修和防止小井窜楼伤人等安全保障措施。
7.露天矿山是否制定落实冬季防范边坡垮塌、道路防滑等安全保障措施。
8.是否加强采掘施工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做好应急预案衔接。
9.停产停建矿山是否制定落实停产期间安全保障措施。
10.是否制定落实岁末年初特殊性安全防范措施。
11.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其他重点内容。
四、组织实施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重点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形成自查自改报告和隐患整改清单备查。
(二)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属地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利用专家力量,对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要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作为防范岁末年初非煤矿山事故的重要抓手,对企业自查走形式、走过场的一律问责主要负责人,推动企业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基层、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人头。
(二)强化现场管理。企业要严格履行动火作业、爆破作业、顶板管理、提升运输、大型设备检修、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审批和措施落实,强化“三违”整治,严防人的不安全行为酿成事故。
(三)严厉“打非治违”。各地要认真梳理分析企业自查自改情况,综合运用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落实公开曝光、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措施,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
(四)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企业要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密切关注严寒、暴雪、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根据灾害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停产撤人等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请将本《通知》转至辖区有关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和非煤矿山企业;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裴云龙, 025-83332430。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