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120)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一、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20210120)
二、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0120)
附件: 一、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120).pdf 二、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 (202101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