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加大在我市双创一线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选育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留学人员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积极性,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在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特别是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或自主创业成效突出的留学回国拔尖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爱岗敬业,诚信守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水平或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 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3. 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4. 社会科学研究或文化艺术方面卓有建树,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
5. 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同行中有一定声誉。
6. 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7. 具有高超的管理水平和技巧,决策科学,领导单位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 成功自主创业,创业项目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持续增长。
三、评选人数
2023年度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共评选10名。
四、评选程序
企业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请;市级、区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省、部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通过其工作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各区(园区)和市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入选名单。
五、支持措施
2023年度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拟在今年市政府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开幕式上进行颁证,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在推荐申报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国家和省、市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等荣誉与扶持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1. 《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1);
2. 附件材料:留学所获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工作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需合并装订,一式五份,装入独立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属领域、所属区(园区)或市级主管部门等信息,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区(园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 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2. 《2023年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电子版一并报送。
七、其他事项
1. 请各区(园区)、市级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 已入选历年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邮箱:njrckfc@163.com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新城大厦D座16F90
附件:
1. 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申报表
2. 2023年度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留学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