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南京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筹), 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提高全省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 聚力农业前瞻性技术创新。坚持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 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创新,加快农业前瞻性重大技术突破,抢占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
2. 突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种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以优质、高效、多抗、宜机等为育种目标,加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攻关和农业重大新品种选育,保障种业自主可控。
3. 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聚焦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智能高端、高效安全、营养健康为目标,加强农业物联网、智能农业装备、食品加工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大力增强农业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
4. 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突出环境友好和生态安全,针对我省农业绿色发展技术需求,加强农业绿色投入品创制、动植物生态绿色种养殖、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1. 第一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 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
3. 新产品、新装备开发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
4. 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 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内企业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
5. 南京国家农高区和省级农高区申报的项目,要求围绕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要求,紧扣农高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 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项目必须以农高区规划核心区内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
6.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 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
1.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中,除国家农高区专题项目外,均实行择优竞争方式组织,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加强种源“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对保障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意义重大、研究周期比较长的农业重大品种创新项目,在项目完成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并在进一步明确下一实施期研发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行持续稳定支持。
国家农高区专题项目实行“揭榜挂帅”组织方式,有揭榜意向并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跟南京国家农高区进行对接,由南京国家农高区负责推荐申报,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农高区联合支持经费不低于省拨经费,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2. 面上项目鼓励申报单位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营养健康,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其中产品开发类项目(指南代码为2104、2105、2201和2203)必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 后补助项目(1) 品种后补助。择优补助2018-2020年内自主选育而成, 通过品种审(鉴)定或备案,未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品种。品种后补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2) 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按照上年度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的实效择优进行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 推荐指标。(1)设区市和县(市):各设区市市区择优推荐8项,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市择优推荐5 项,其他各县(市)择优推荐3项,各地推荐的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60%。(2)省有关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择优推荐6项,省其他有关部门各择优推荐3项,省有关部门只能推荐本部门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3)高校院所: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各择优推荐8项,南京林业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各择优推荐4项,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各择优推荐3项,其他部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各择优推荐1项,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项目由高校负责审查推荐,非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项目由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由南京市科技局负责审查推荐。(4)其他:国家农高区揭榜挂帅专题项目可推荐6项,省级农高区可推荐2项,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各可推荐1项。省级以上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增加推荐1项, 申报单位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由申报单位属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占指标,推荐数不超过各部门各单位可推荐项目总数的50%。
2. 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研发型企业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 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 使用范围合规。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5.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 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6.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 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7. 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 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 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 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须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须同时提供联盟推荐函。
2.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 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 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王超群 张颖 025-85485955 85485920
省科技厅农村处
顾冰芳 张辉 025-57712971 83611856
南京国家农高区
张群 刘非 13813092966 18913317075
附件:1.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
2.2021年度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申报要求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docx
2.2021年度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申报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