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本省水平衡测试工作,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江苏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政策中明确计划用水户应当开展水平衡测试。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重点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对于计划用水户未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者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平衡测试的技术指导和节水示范推广工作。
二、制定依据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平衡测试的管理主体,测试范围和周期,分级分类推进测试工作,测试计划通知、用水户反馈、测试实施、报告审核,测试结果使用,罚则等共19条规范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