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南通地区海关实施验估作业集约化改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南京海关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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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关于在南通地区海关实施验估作业集约化改革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验估作业效率,提升执法统一性,南京海关决定在南通地区海关开展验估作业集约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通海关负责集中办理南通海关、如皋海关、如东海关、启东海关等海关验估作业,统一以南通海关名义办理审价、归类、原产地等税收征管要素的审核。
  二、南通海关、如皋海关、如东海关、启东海关仍分别负责各关报关单修改撤销、征税、退补税、税收担保、属地纳税人管理等验估作业外通关综合业务工作,并以本关名义对外出具法律文书。
  三、南通海关验估作业联系方式:0513-68283827(放行前验估)、0513-68283820(放行后验估)。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京海关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