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教〔2021〕7号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广体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6号)精神,省体育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2020年度组织申报的体育产业项目经过评审、会商、公示等环节,现将扶持的项目和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列2021年“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科目代码:2296003),省五台山体育中心补助项目及经费已纳入部门年度预算。
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补助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早出成果和效益;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同时,对以前年度资助项目做好跟踪管理和绩效考评。项目执行情况及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请按《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报告省体育局和省财政厅。
附件:1.2021年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经费表
2.2021年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