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公开征求对《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2-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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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公开征求对《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时所反馈的修改意见,我们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20

电子邮件:SHIP@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

邮编:100804

附件:

1.《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2.《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1.《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2.《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3.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