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时所反馈的修改意见,我们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20
电子邮件:SHIP@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
邮编:100804
附件:
1.《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2.《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1.《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2.《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3.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