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综合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802室(邮编210028),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276057;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hrss802@163.com
附件: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