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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21〕8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落实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组织推荐和具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和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推荐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

企业正在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通过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具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2、专业化程度方面: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3、创新能力方面: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2019、2020年平均值),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2)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3)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4、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5、成长性方面: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正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具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平台上年度专业从业人数不少于20人(仅指在单位缴纳社保人数)、集聚服务资源不低于5家(仅指签订合作协议的机构数量)、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年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50家。

2、平台必须具备以下至少一项专业服务功能: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技术创新、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知识产权应用等技术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上云用云等信息化服务。

三、申报步骤

各设区市工信局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自愿申报。

(一)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2、《江苏省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附件3);

3、《XX市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书》(附件4);

4、《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和《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任务实施表》(附件5、6,按照附件模板格式要求统一撰写)。

注:附件4、5、6合并装订成一册。

(二)平台申报材料包括:

《XX市第X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书》(附件7)。

(三)工信部门汇总材料包括:

各市工信部门会商财政部门确定推荐名单后,汇总填报《XX市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8)、《XX市第X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9)。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工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平台积极申报,落实申报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政策解读解释。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申报前提条件。

(二)各地工信、财政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后期有关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所获奖补资金须用于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示范平台自身建设、工作经费等;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由企业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国家和省将分年度开展成效自评估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对于评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地组织落实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将按有关规定问责处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明确。

(三)各设区市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0)分别提出第一批、第二批推荐意见,按程序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财政厅;企业和平台申报材料由各地工信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工信厅。第一批推荐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送;第二批推荐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其中,联合行文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分别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企业和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须装订成册)和扫描PDF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省工信厅。

(四)对列入上一批次推荐申报但未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可否在后续批次中再推荐由各地自行确定。省属平台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史文剑、卞春阳(企业)025-69652678、69652751,陈继勇(平台)025-69652793;省财政厅工贸处 李度星025-83633103。电子邮箱:jsjxwzxqy@126.com。

 

  附件:1、江苏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江苏省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江苏省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4、XX市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书

      5、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

      6、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任务实施表

      7、XX市第X批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书

      8、XX市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9、XX市第X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

     10、各设区市分配推荐名额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3月5日               

附件: 1、江苏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xlsx 2、江苏省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xlsx 3、江苏省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xlsx 4、XX市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书.docx 5、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docx 6、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任务实施表.xlsx 7、XX市第X批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书.xls 8、XX市第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xls 9、XX市第X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xls 10、各设区市分配推荐名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