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执法检查的通知

苏应急电〔2021〕15号

各有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要求,结合省厅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决定对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年度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部分在省内注册的安全评价机构。

三、检查依据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文)《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检查内容

重点对各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内部管理、过程控制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人员情况、固定资产、工作场所条件、机构人员岗位职责、风险分析程序、评价过程和质量控制体系、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资质使用管理等。

五、检查方式

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聘请专家对部分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抽检。检查采用现场查看资料、询问、信息系统确认核实等方式,对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检查。

六、检查要求

本次抽查到的安全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对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2021年度安全评价机构年度执法名单

   2.安全评价机构检查表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5日  

附件: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