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市监标函〔2021〕65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2020年度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并为2021年质量强省专项奖补资金发放提供支撑,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报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20年发布的由省内有关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有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统计表(样式见附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电子材料各1份)报送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部(省)属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于4月30日前直接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把关,如实核实标准制(修)订相关信息。省市场监管局发现报送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单位年度标准化奖励和今后3年内标准化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汤牛明,联系电话:025—68952672,电子邮箱:674019898@qq.com。
附件:1.2020年度国际标准制(修)订信息统计表
2.2020年度国家标准制定信息统计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