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换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通告

关于换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通告

2021年第3号

根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规定,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样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5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见附件)统一编排资质证书编号,并换发新资质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换发新资质证书的5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 换发新资质证书的5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