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政策主题:综合
苏水办〔2021〕2号
各设区市水利(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进国情和水情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团省委省科协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1号)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在对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具有水情教育功能的各类工程设施、场所综合运行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做好今年省级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推荐候选数量每单位不超过2个,厅直属各单位推荐候选数量每单位不超过1个。
二、申报要求
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地申报表
所有参与申报的单位需认真填写《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省水利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 基地情况综述
综述内容应涵盖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基本情况、基地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基地开展水情教育活动情况,总字数在3000字以内。综述需附基地开展水情教育活动的图片(彩图)、媒体对基地进行公开报道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5份。
3. 水情教育的宣传品、读本读物或5分钟以内申报视频光盘等各一份。
各地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基地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水利信息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姚吟月 张艺琼
电 话:(025)86338379 传真:(025)86603120
邮 箱:jsslxw@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
附件: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申报表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