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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一、发文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

二、发文号

国市监竞争发〔2021〕13号

三、重点治理

(一)中介机构收费

重点对象: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

主要任务:规范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转嫁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重点对象: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

主要任务:与民政部门对接,摸清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底数,联合开展抽查检查,严厉查处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

(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

重点领域:机场、铁路、船运等

主要任务:查处机场、铁路等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密切关注海运价格动态,督促船公司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

重点对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

主要任务:督促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商业银行收费

治理对象: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主要任务:围绕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要求,通过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规定的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指导商业银行自查自纠、退费整改。

四、组织执行

(一)加强统筹组织

市场监管总局分阶段组织开展治理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执法骨干力量参与或自主开展检查,做好工作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

1.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寓服务于监管,向企业宣讲涉企收费政策,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

2.强化收费主体的合规意识,激发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的内生动力,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加强制度建设

1.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涉企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

2.要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