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提高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管理水平,规范乏燃料运输容器的制造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孙树堂
电话:(010)65646134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3.《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钢制乏燃料运输容器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