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1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5年6月15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杨云飞,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联系电话:13851493767,邮箱:yangyf@jshb.gov.cn;联系人: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蔡琳琳,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宏俊街33号,联系电话:13770685853,邮箱:cai_linlin2011@126.com。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2.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3.尾矿产生单位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