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政策主题:综合
有关课题承担单位:
依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8〕37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正在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卫生健康委科技发展中心开展到期课题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截至2021年4月15日,仍有部分课题承担单位尚未提交验收材料,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重大专项结题验收工作,按照本公告要求尽快提交相关材料。
公告时间为5天。
附件:重大专项综合绩效评价尚未提交材料课题承担单位清单
“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