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科学技术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2020年2月28日前于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2.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仅可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3.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项目工作时间≥6个月;
4.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5.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资格受限人员不可申报;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提供聘用佐证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
9.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10.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三、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6:00
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6:00
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