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申报范围(满足其一即可)

1.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2.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3.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

4.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

5.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境内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 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3. 创新能力

(1)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1亿元&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

纸质申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四、截止时间

5月6日

五、联系人

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