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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电镀废水资源化示范工程”等19个工程示范申报典型工程示范的公示

关于推荐“电镀废水资源化示范工程”等19个工程示范申报典型工程示范的公示

根据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部水专项“十三五”项目(独立课题)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水专项办函〔2021〕2号),经地方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推荐,现对“电镀废水资源化示范工程”等19项工程示范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7日-5月4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受理电话和信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电话:025-86266098;电子邮箱:jsszx@jshb.gov.cn

附件:择优推荐公示

附件: 择优推荐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