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部水专项“十三五”项目(独立课题)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水专项办函〔2021〕2号),经地方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推荐,现对“电镀废水资源化示范工程”等19项工程示范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7日-5月4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受理电话和信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电话:025-86266098;电子邮箱:jsszx@jshb.gov.cn
附件:择优推荐公示
附件: 择优推荐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