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中央宣传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文物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发改社会〔2021〕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广播电视局、林草局、文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文物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