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应急电〔2021〕30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环节,强化风险防范。各地要结合地区、行业的实际,认真分析研判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紧盯矿山、化工、冶金工贸、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矿山方面,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严防死守重点矿山、重点头面、重点工程,严格落实煤矿灾害严重区域停采、禁采、限采、限员等措施,严密管控非煤矿山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边坡垮塌等风险,切实强化爆破、动火等关键环节和外包管理,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风险管控不力的,一律责令停产、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化工方面,要突出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对“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原则上不组织实施开停车、大型检维修、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特殊情况确需实施的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冶金工贸方面,要突出钢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铝镁粉尘等高风险环节,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尤其是符合应急管理部重点执法事项所列情形,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不得组织高炉停开炉、大型检维修作业。森林防灭火方面,随着天气持续增温,加之森林康养、旅游、踏青、野外生产生活作业等人为活动与林下可燃物承载量自然增长的双重叠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各地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灭火责任逐级逐项落实到岗位、人头和田间地块,联合开展会商研判,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组织督查巡查,动态清零火灾隐患,前置人员、装备、物资,一旦遇有火情,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各地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大,安全风险叠加的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突出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和不放心企业要严格监管,盯住不放;对存在非法违法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强化隐患整治,对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要逐一对照,逐一确认,逐一整改闭环销号。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事故险情。各地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省厅将适时调度各地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