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本办法的制定有哪些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苏政办发〔2021〕10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同时规范和加强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认定管理工作,市工信局制定了《淮安市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本办法规定的申报企业和车间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申报企业应为淮安市境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应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企业申报的智能制造车间须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智能制造车间应符合《淮安市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建设指南》。
三、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提出具体要求,企业对照申报通知进行自我评价并向县区工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推荐申报到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企业现场进行审核,经信用审查、公开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并发布。
四、本办法对撤销资格有何规定?
如发现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骗取认定的,撤销其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称号。
五、本办法的解释机关有哪些?
本办法由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