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8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2.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