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2021〕第22号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GJ32/TJ135-2012),我厅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项目的标识评定工作。经评审、公示,核定“天泉湖酒店式养生社区服务中心-F地块行政综合楼”等173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理论值),现予以公布。
附件:
1.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四批)
2.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五批)
3.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六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四批).pdf 2.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五批).pdf 3.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六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