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7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和电子版)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卢熙宁,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3号楼E座15层,邮编:100013,电话:13811133263,邮箱:luxining@mpi1972.com;省生态环境厅 袁良,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电话兼传真:025-86266137,邮箱:yuanliang@jshb.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