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扬文广旅发〔2023〕93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文旅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扬财规〔2020〕1号)及2022年扬州冬季奖励政策的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扬州冬季奖励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条件
1、过夜游客招徕奖励
在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内,累计招徕国内过夜游客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点,按照国内过夜游客1夜20元/人次、2夜(含)以上30元/人次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专列、包机奖励
在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内,一次性组织旅游团队专列(停靠扬州高铁站和扬州火车站)输送客源(G\D\开头的火车游客量不低于400人)且在扬至少住宿1夜,按照3000元/次的标准给予组团社奖励。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一次性组织旅游包机团队(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起降,人数不少于120人/次),每架次给予3000元奖励。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注:在满足第1条政策基础上本政策可叠加享受。
3、小剧场演出活动奖励
在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内,小剧场演出场次不少于30场,每场时长不少于50分钟,每场观众不少于30人。经专家评审认定后给予主办(承办)单位不超过20万元的活动补贴。
4、举办特色旅游活动
在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内,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类活动,且游客参与度高(满足“现场累计参与人数1万人以上”条件),或市场影响力大(满足“现场参与人数300人以上、网络及新媒体总点击量50万+、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条件)。经专家评审认定后给予主办(承办)单位不超过20万元的活动补贴。
注:此类活动举办前需报备市文广旅局。
5、排名奖励
(1)在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内,累计招徕国内过夜游客达到2000人次(含)的,对招徕游客总人数的前5名企业,第1名给予6万元奖励,每降一个位次,减少1万元。
(2)在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内,累计演出50场次的,对演出场次前5名小剧场,第1名给予6万元奖励,每降一个位次,减少1万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过夜游客招徕”类奖励需提供申请报告书(附件1)、申请承诺书(附件2)、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营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过夜游客人次数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2、申报“专列、包机奖励”类奖励需提供申请报告书(附件1)、申请承诺书(附件2)、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营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相应团队应在“游客招徕奖励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并提供购票证明(订票订单或票据复印件)。
3、申报“小剧场演出活动”类奖励需提供申请报告书(附件1)、申请承诺书(附件2)、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营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剧场演出信息汇总表(附件3)、每场演出的佐证材料(后台出票数据、演出合同协议、现场全景照片等能体现演出主题、时间地点、现场人数等信息的材料,并加盖公章),经营性小剧场须提供《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4、申报“旅游特色活动举办”类奖励需提供申请报告书(附件1)、申请承诺书(附件2)、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营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投入费用票据、相关合同、媒体报道、现场照片,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附件。其中,新媒体报道类需提供相关账号信息,包含账号粉丝数、报道浏览量的后台数据或截图。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所有申报主体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所有申请奖励的项目材料、申请报告书、申请承诺书,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简装)。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
3、请于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交至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处室,逾期不接收申报材料。
四、有关事项
1、各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2、市文广旅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对申报材料(数据)进行审核;
3、各申报单位之间不得转让和赠送申报项目,对同一申报项目只限定一个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不得虚增申报数据。对弄虚作假骗取引导资金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奖励和补贴资格,追回发放资金,3年内不再予以奖励,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小剧场演出活动”类奖励联系人:市文广旅局艺术处梁致宁,0514-80989271。
其他类奖励联系人:市文广旅局旅游推广处辛芝仪,0514-87319233。
各申报单位可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
http://wglj.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扬州冬季奖励资金申请报告书
2.2022年扬州冬季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
3.小剧场演出信息汇总表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1.2022年扬州冬季奖励资金申请报告书.docx 2.2022年扬州冬季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3.小剧场演出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