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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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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稳定运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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