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3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资质荣誉
近日,科技部令第22号公布了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围绕科技界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1.《细则》修订的背景?
《细则》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奖励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于1999年首次发布,2004年、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细则》施行以来,为推动落实《奖励条例》、规范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奖励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提出任务要求。2020年、2024年《奖励条例》先后进行两次修订,从法规制度层面贯彻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对照中央要求和新修订的《奖励条例》,并结合科技奖励工作实际情况,《细则》亟待修改完善。
2.《细则》修订的总体思路?
在《细则》修订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奖励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奖励条例》等上位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将评奖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对已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三是在保持章节结构和条文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相关表述。
3.关于国家科技奖励的工作原则和导向,《细则》有哪些新的规定?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强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遵循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
二是突出奖励导向。强调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国家战略导向,坚持“四个面向”,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点奖励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同时,围绕国家战略导向和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完善各奖种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三是明确评奖周期和授奖数量。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
4.在优化提名评审机制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落实“提名制”要求,强化提名者责任。二是细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后的配套规定。三是细化候选者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四是完善奖励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组职责和组建规则,建立评审信誉管理机制。五是规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在评审组初评前可以进行通讯评审。六是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者及其候选项目公示阶段调整为受理后和初评后,并新增提名前公示要求,异议受理期相应调整为公示期间。
5.在强化诚信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明确监督委员会履职方式。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通过现场监督、审议工作报告,以及经奖励委员会授权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项调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在提名、评审等活动中对相关个人、组织的诚信情况进行审核。三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四是细化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各类主体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
6.关于严格保密要求有哪些规定?
一是建立健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全过程保密管理。二是规定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对违反保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