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为进一步提高连云港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水平,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向全省征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专家,积极吸纳部分省内行业检查专家,建立我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检查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在检查工作中保持检查意见的独立性,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对检查专家库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参与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活动以及专项(联合)监督检查,为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参与检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考评活动,为连云港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
询意见;参与全市各类相关组织的管理、服务和产品体系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参与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活动;参与有机产品获证组织认证有效性检查活动;参加其他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检查、培训等活动。
二、入库检查专家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务实,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或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在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
(三)关心和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专业补充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等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相关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或从事相关业务领域工作的检查专家,可自选擅长专业方向。
(四)入库检查专家已取得省及以上相关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CNAS评审员、体系认证审核员、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查员、许可证产品审查员、检验检测或认证行业技术检查专家等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检查专家库检查专家。
(五)自愿参加相关检查工作,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及检查规定,保守秘密并对项目及材料负责,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三、申报程序
检查专家入库实行“检查专家申报—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一)检查专家申报:
申报入库的检查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检查专家库成员信息登记表(附近期证件照)并填报专业方向(见附件);
2.身份证影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影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影印件,已取得评审员、审核员等资格的请提供相关证书影印件;
5.从事评审等有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影印件(非必须提交内容);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检查专家相关材料后,由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格审查小组对检查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检查专家人选,通过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http://scjgj.lyg.gov.cn/sscjdglj/)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检查专家库管理;
以上材料的按顺序汇成PDF文件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lygjdc@126.com)。
联系人:周其山,电话:0518-85681531
附件:连云港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检查专家库成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