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4年第26号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描述与界定详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适用标准开展CCC认证工作。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二、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指定。

 

附件:产品描述与界定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产品描述与界定

产品大类

产品种类

及代码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产品适用范围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说明

车辆及安全附件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1121)

1.单体电池: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2.电池组:由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和外壳、端子及保护装置等必需的部件装配成的组合体。

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电动自行车用磷酸铁锂离子蓄电池、锰酸锂离子蓄电池、三元锂离子蓄电池、固态(半固态)锂离子蓄电池、其他锂离子蓄电池。

1.适用标准:

GB43854

2.不包括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钠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1122)

利用电源转换技术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进行充电的装置。

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铅酸蓄电池组充电器、钠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其他蓄电池组充电器。

1.适用标准:

GB42296

2.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的车载充电器、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