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充分发挥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在繁荣苏州文化事业、壮大苏州文化产业中的作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我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文规字〔2012〕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申报材料资格审查,结合苏州市东瑞会计师事务所《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奖励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东瑞专审(2022)第5258号)和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江苏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批量查询报告》(编号CS052212070032),评审结果经市文广旅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拟对24家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月5日至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512-69823034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月5日
附件: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苏州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 |
苏州工业园区典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 |
苏州艺火科技有限公司 |
4 |
江苏享美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 |
苏州媛梦艺术团 |
6 |
苏州市壮丽戏剧艺术工作室 |
7 |
苏州水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8 |
苏州君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9 |
苏州市东方天使舞蹈艺术团有限公司 |
10 |
吴江区同里镇雅韵丝竹演艺团 |
11 |
苏州市吴城神州艺术团 |
12 |
苏州弘音越剧团 |
13 |
苏州市青春舞蹈艺术团 |
14 |
相城区太平新时代曲艺团 |
15 |
相城区元和苏韵评弹团 |
16 |
苏州楚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7 |
苏州陵江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8 |
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 |
19 |
苏州兰芽昆曲艺术剧团有限公司 |
20 |
苏州青年艺术团有限公司 |
21 |
苏州嘻哈壹笑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2 |
苏州千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23 |
苏州润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4 |
苏州市吴江区爱芳戏剧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