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体育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各设区市体育局、退役运动员创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体党组〔2021〕19号),进一步做好我省退役运动员创业服务工作,遴选出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退役运动员创业企业,为今后自主择业运动员就业创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根据省体育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第三批项目清单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苏省退役运动员创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创业示范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牌对象
为省优秀运动队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利用自身体育特长,自主创办并以本人为法人代表的赛事公司、健身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用品销售等体育产业类的公司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
(二)申报企业发展目标明确,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在发展体育产业方面成绩显著,优势突出,相关做法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对本行业或对运动员自主就业创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依法纳税,劳工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2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社会记录。
(四)申报企业能主动吸收退役运动员就业,退役运动员占员工总数不低于10%。
三、申报评审程序
“创业示范单位”申报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原则,企业自主申报,省级评审程序组织开展。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江苏省退役运动员创业示范单位申请表》(一式3份),并按序将申报表和附件装订成册。申报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江苏省退役运动员创业示范单位申请表》和相关规定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江苏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审核考察。省体育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评审,并组织实地考察,最终评定首批3家创业示范单位。
(三)公开公示。对评审考察通过的企业,在省体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认定为“江苏省退役运动员创业示范单位”,并予授牌。
四、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退役运动员创业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相关表格请从江苏省体育局网站(http://jsstyj.jiangsu.gov.cn/)下载。
(二)能够证明单位基本情况和发展成果的相关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联系人: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韩俊 徐光辉;电话:025-51889210;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906室;邮编:210029。)
附件:江苏省退役运动员创业示范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