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掌握国际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企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类
1.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应为在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成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企业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宁创办。
(2)属于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的企业。
(3)拥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市级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
2.创新人才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类引进优秀人才可放宽至硕士。
(3)拥有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的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4)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从南京以外地区新引进到南京市工作,并已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入选后须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引进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应不低于1万元,且在支持期内薪酬月均标准不得降低。
(5)优先支持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二)创业类
1.申报企业
(1)企业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南京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4)企业符合南京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有2名以上非股东参保员工。
2.创业人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至2025年8月31日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国内外
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研发、技术技能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南京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创办企业应于上述期间内注册成立。
三、申报方式
人才自愿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装订成册后于2025年9月1日前,创新类按照一式3份,提交至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创业类按照一式3份,提交至各区(园区)工信部门。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2025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