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3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包含132个拒不按照规定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的电信网码号、78个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电信网码号、124个主动申请退回的电信网码号。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公示期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电话:010-66020710
传真:010-66024197
附件: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pdf